【萬科企業:已向深交所申請延期至2023年7月13日前提交對

【萬科企業:已向深交所申請延期至2023年7月13日前提交對審覈問詢函的回覆及相關申請文件】7月3日訊,萬科企業(02202.HK)港交所公告,本公司的建議發行A股的申請材料已於2023年5月19日獲深圳證券交易所受理。深交所上市審覈中心於2023年5月24日向本公司出具審覈問詢函,要求本公司就審覈問詢函所列問題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回復。本公司於2023年6月15日披露了《建議發行A股關於延期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建議發行A股審覈問詢函的公告》,延期至2023年6月29日(含當日)前提交對審覈問詢函的回覆及相關申請文件。延期期間,公司積極溝通、推進《問詢函》所涉相關問題。本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請延期至2023年7月13日(含當日)前提交對審覈問詢函的回覆及相關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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