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新收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目前對相關款項性質認定發生

【*ST全新收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目前對相關款項性質認定發生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7月17日訊,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在2023年4月年審機構無法就相關款項來源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情形下,公司目前對相關款項性質認定發生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公司報告期內就相關款項會計處理與《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時點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於報告期內確認債務重組收益是否符合謹慎性原則,相關會計處理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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