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收關注函:要求應收新疆揚子江合同款項是否收回,賣出

【泰坦股份收關注函:要求應收新疆揚子江合同款項是否收回,賣出設備不久後又重新購回的商業合理性】7月20日訊,深交所對泰坦股份下發關注函。就9037.98萬元收購新疆揚子江紡織有限公司100%股權事宜,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截至回函日,應收新疆揚子江9127.62萬元合同款項是否收回,相關設備目前是否在新疆揚子江名下並由其實際使用,如是,結合三份設備買賣合同的具體內容,說明公司賣出設備不久後又重新購回的商業合理性及相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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