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浙江監管局發佈關於對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採取出

【證監會浙江監管局發佈關於對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7月21日訊,根據《銷售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浙江監管局決定對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應高度重視,嚴格對照基金銷售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內控合規管理,規範銷售行爲,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