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公佈《談判藥品續約規則》:對達到8年的談判藥納入常

國家醫保局公佈《談判藥品續約規則》:對達到8年的談判藥納入常規目錄管理;對未達8年的談判藥,連續協議期達到或超過4年的品種以簡易方式續約或新增適應證觸發降價的,降幅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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