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深交所:評價體系由上市公司質量評價、保薦業務質量評

【上交所、深交所:評價體系由上市公司質量評價、保薦業務質量評價、評價得分調整三部分構成】7月21日訊,上交所、深交所聯合發佈《以上市公司質量爲導向的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實施辦法(試行)》。評價體系由上市公司質量評價、保薦業務質量評價、評價得分調整三部分構成。其中,上市公司質量評價佔比70%,重點圍繞公司經營質量、市場表現、公司治理質量等三個投資者普遍關注的維度展開;保薦業務質量評價佔比30%,主要衡量保薦機構首發項目執業情況,包括項目審覈結果、招股說明書披露質量、保薦機構盡職調查程序等內容;評價得分調整不設權重,根據項目風險及執業風險情況等對評價得分進行調整。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