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蘭溪:提高房屋徵遷購房獎勵,貨幣化安置戶買新房最高獎房

【浙江蘭溪:提高房屋徵遷購房獎勵,貨幣化安置戶買新房最高獎房款的20%】8月2日訊,按照新政,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在蘭溪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房屋徵收的產權調換房、農民集聚安置房、人才特供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並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額(以購房發票金額爲準,不含增值稅)的1%給予補貼。購買二手住房補貼方面,在蘭溪購買二手住房並辦理網籤的購房人按契稅計稅金額的1%給予補貼。同時,提高房屋徵遷購房獎勵,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及更新改造項目,採取貨幣化安置的安置戶在本市城區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購房款(不超過總費用限額)20%的購房獎勵,在集鎮範圍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購房款(不超過總費用限額)15%的購房獎勵基礎上,分別再增加5%的獎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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