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梧州:調整首套房認定標準,允許公積金用作購房前期資金】

【廣西梧州:調整首套房認定標準,允許公積金用作購房前期資金】8月4日訊,從廣西梧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獲悉,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發佈《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我市促進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在支持多子女公積金繳存人家庭住房需求方面,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結清再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32萬元提高至40萬元。同時,允許公積金用作購房前期資金,爲減輕職工個人及家庭首付資金週轉壓力,允許將住房公積金用作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資金,職工個人及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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