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算協會:個人支付信息不應提供給非業務相關方】8月9日

【支付清算協會:個人支付信息不應提供給非業務相關方】8月9日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8月9日發佈關於印發《個人支付信息保護指引》的通知。《指引》明確,個人支付信息的使用、加工應嚴格限制其使用目的。原則上,支付業務主體不應在支付業務以外的情形下使用個人支付信息。《指引》還提出,原則上,個人支付信息不應提供給非業務相關方,個人支付信息不允許公開。支付業務主體因商戶在對賬等活動的需要向其提供個人支付信息的,應對個人支付信息進行必要的脫敏處理,並要求商戶做好個人支付信息的保護工作。此外,《指引》明確,涉及個人支付信息出境,應滿足《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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