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完善峯谷分時電價機制,更好引導工商業用戶錯峯用電】8月

【北京完善峯谷分時電價機制,更好引導工商業用戶錯峯用電】8月21日訊,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分時電價機制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優化電價峯谷時段和峯谷價差,進一步發揮電價信號作用、引導工商業用戶錯峯用電,更好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居民用電價格不受影響。全年峯谷時段按24小時分爲高峯、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時,將高峯時段由原來白天5小時、晚上3小時調整爲白天3小時、晚上5小時,谷段維持不變;並在夏季(7、8月)、冬季(1、12月)各執行每天3小時的尖峯電價。單一制用電峯平谷電價比例調整爲1.71:1:0.36(不滿1千伏)和1.8:1:0.3(1千伏及以上),兩部制用電峯平谷電價比例統一調整爲1.6:1:0.4。尖峯電價在高峯電價基礎上上浮20%。(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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