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樓市出新政:支持居民換購住房退還個人所得稅】8月23日

【太原樓市出新政:支持居民換購住房退還個人所得稅】8月23日訊,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已開始實施。《措施》的主要內容有4項,包括滿足剛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助企紓困力度、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等。《措施》提到,①在太原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政策下限執行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按揭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②支持居民換購住房退還個人所得稅,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太原市範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③企業監管賬戶內資金達到《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規定的重點監管資金額度後,房地產企業可向商業銀行申請出具保函置換重點監管額度內資金,保函置換金額不得超過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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