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爲進一步優化交易機制,提升市場運行效率,上期所(含上

上期所:爲進一步優化交易機制,提升市場運行效率,上期所(含上期能源)發佈相關公告對自然人持倉退出節點進行了調整,修訂後的規則自2023年10月18日起實施。屆時,所有期貨品種“除原油和集運指數(歐線)外”從2311合約開始,自然人持倉退出節點統一爲“最後交易日前第五個交易日收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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