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官宣執行“認房不認貸”,8月31日起施行】8月31日

【中山市官宣執行“認房不認貸”,8月31日起施行】8月31日訊,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山監管分局發佈《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顯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此外,中山市自然資源局根據居民家庭申請或授權,提供家庭住房套數查詢服務並出具查詢結果,銀行業金融機構據此執行。《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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