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出臺《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8月31

【市場監管總局出臺《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8月31日訊,近日,市場監管總局頒佈第82號令,修訂出臺《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爲嚴格預防和制止假冒國企央企等違法行爲,《辦法》嚴厲禁止“使用與國家重大戰略政策相關的文字,使公衆誤認爲與國家出資、政府信用等有關聯關係”“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進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故意申報與同行業在先有一定影響的他人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近似的企業名稱”。規定對企業名稱冠以“中國”“中華”“中央”等字詞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從嚴審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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