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即日起 實施“認房不認貸”】9月1日訊,9月1日

【湖北鄂州:即日起 實施“認房不認貸”】9月1日訊,9月1日,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通知,爲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要求,推動鄂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優化鄂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鄂州市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鄂州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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