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優化上市安排:重新掛牌企業可立即申報上市】9月7日訊

【北交所優化上市安排:重新掛牌企業可立即申報上市】9月7日訊,近日,北交所公開表示,優化企業申報上市要“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執行標準。這一政策調整,也很快引發市場廣泛關注。據悉,北交所已向券商下發通知,進一步細化了執行標準。發行人“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具體執行標準爲:自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之日至北交所上市委員會召開審議會議之日,已滿12個月。對於摘牌公司,“摘牌前已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具體執行標準爲:自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之日至公司股票終止掛牌之日,已滿12個月。這意味著部分掛牌時間較長的企業在重新掛牌後就能直接申請北交所上市。(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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