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發佈公積金新政:可提取用於支付首付款】9月11日訊,廣

【東莞發佈公積金新政:可提取用於支付首付款】9月11日訊,廣東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階段性實施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暫行)。通知提到,購買東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該市繳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請提取其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支付通過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方式購買的、已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報備的預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計提總額不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提取的資金轉入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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