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9月14日起認房不認貸】9月15日訊,9月14日

【廣東汕頭:9月14日起認房不認貸】9月15日訊,9月14日,廣東省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汕頭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汕頭監管分局聯合發佈《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宣佈認房不認貸。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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