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多地要求不得新增定融,個別地方要求融資成本不超過5.5

【江蘇多地要求不得新增定融,個別地方要求融資成本不超過5.5%】9月18日訊,去年四季度,江蘇省委對22個縣(市、區)開展巡視,今年9月以來各地公佈了巡視整改進展的情況。債務融資方面,巡視反饋多地存在債務增長較快、融資成本高、中介機構收取鉅額融資費用等問題。地方公佈的巡視整改情況也蘊含諸多債務化解思路。據梳理主要包括壓降融資平臺數量、追繳中介機構違規獲利、清退高成本融資、設定債務增速上限和融資成本上限等。其中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多個地方提出不得新增定融,個別地方提出將融資成本上限定在5.5%。(21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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