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9月18日訊,據池州市住建

【安徽池州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9月18日訊,據池州市住建局,近日,市住建局、中國人民銀行池州分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池州監管分局聯合發佈《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指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購房所在地的市、縣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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