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9月19日訊,爲更好滿足居民剛

【青島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9月19日訊,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9月19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金融監管局青島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印發《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青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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