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

廣州市: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域仍然限購2套住房。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上述區域仍限購1套住房。政策調整自2023年9月20日0:00起施行,購房資格審覈適用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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