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防止瑞典非洲豬瘟傳入我國】9月22日訊,海關總署、

【兩部門:防止瑞典非洲豬瘟傳入我國】9月22日訊,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防止瑞典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其中明確,禁止直接或間接從瑞典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瑞典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燬處理。來自瑞典的進境船舶、航空器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瑞典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燬處理。(海關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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