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爲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

滬深交易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爲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淨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於最近三年年均淨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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