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

【財政部、稅務總局: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繼續執行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製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爲有限責任公司,對改制前的企業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稱房地產)轉移、變更到改制後的企業,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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