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對商業銀行計入資本淨額的損失準備設置2年過渡

【金融監管總局:對商業銀行計入資本淨額的損失準備設置2年過渡期】11月1日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答記者問表示,《資本辦法》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安排包括以下兩方面:一是對計入資本淨額的損失準備設置2年過渡期,其間逐步提高非信貸資產損失準備最低要求,推動商業銀行合理增提損失準備,平滑對資本淨額的影響。二是對信息披露設置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商業銀行根據所屬檔次、系統重要性程度和上市情況,適用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穩妥開展信息披露工作,穩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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