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證監局:對安徽國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1

【安徽證監局:對安徽國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11月7日訊,安徽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安徽國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我局發現安徽國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個別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未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上述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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