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國有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11月9日訊,江

【江蘇:國有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11月9日訊,江蘇省政府官網發佈《關於促進全省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要規範建設單位執行工程預付款、工資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預付款不低於合同總價的10%,不得將未完成結算審計作爲延期結算、拖欠勘察設計費和工程款的理由。對不及時足額支付引發羣體性事件和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予以追責。國有投資項目的施工發包承包,應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並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制度,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於80%,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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