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監管局印發《關於促進深圳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

深圳金融監管局印發《關於促進深圳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按其自設立之日起三年內,實際投資深圳區域非上市企業的累計每滿人民幣4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給予其管理企業獎勵人民幣500萬元,單筆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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