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明年3月底前購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

【廣西北海:明年3月底前購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11月18日訊, 11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佈《關於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北海市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以簽訂網籤合同時間爲準)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的,可向北海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委託北海公積金中心將提取款項轉入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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