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調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認定標準】11月22日訊

【深圳住建局調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認定標準】11月22日訊,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關於調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認定標準的通告。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調整爲: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1.0以上(含1.0),且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3日起執行。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