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中國結算:過渡期內市場參與人可以按試點期間已簽署的

【上交所、中國結算:過渡期內市場參與人可以按試點期間已簽署的債券借貸雙邊協議開展債券借貸業務】11月24日訊,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債券借貸業務辦法》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自《辦法》施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爲過渡期。過渡期內市場參與人可以按試點期間已簽署的債券借貸雙邊協議開展債券借貸業務,也可以簽署主協議開展債券借貸業務。過渡期結束後,市場參與人應當簽署主協議並按照協議約定開展債券借貸業務。試點期間已簽署的債券借貸雙邊協議可以作爲主協議的補充協議。試點期間已簽署的債券借貸雙邊協議約定與《辦法》或主協議有衝突的,以《辦法》或主協議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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