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12月1日(即11月

上海期貨交易所: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12月1日(即11月30日晚連續交易)起,我所在螺紋鋼、燃料油、白銀、熱軋卷板、紙漿、天然橡膠、鋁和鋅期貨品種實施交易限額。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在上述品種各合約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如下。實際控制關係賬戶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戶執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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