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將單位住房基金的75%應用於未享受過購房優惠的職工】

【廣州擬將單位住房基金的75%應用於未享受過購房優惠的職工】11月30日訊,廣州市住建局近日在官網公佈《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單位住房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向公衆徵求意見和建議,提出,單位住房基金的75%用於向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職工發放住房貨幣補貼,25%用於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設施維修(含對已售公有住房加裝電梯)。單位住房基金的來源包括兩個: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含存量公有住房)和房管部門出售直管公房回收的資金(包括職工將其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時,應向單位補交的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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