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深化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對國資監管機構持股的混合所

國務院:深化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對國資監管機構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多元化的國有全資公司,實施有別於國有獨資公司的管理新模式,規範股東履職程序,發揮好股東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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