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嚴禁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12月8日訊

【證監會:嚴禁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12月8日訊,證監會就《關於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規定》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到,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證券公司選擇、協議簽訂、服務評價、交易傭金分配等管理制度,嚴禁將證券公司選擇、交易單元租用、交易傭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保有規模掛鉤,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證券公司承諾基金證券交易量及傭金或利用交易傭金與證券公司進行利益交換,嚴禁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使用外部專家諮詢、金融終端、研報平臺、數據庫等產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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