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修訂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細化規範性要求,完善

【證監會擬修訂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細化規範性要求,完善全鏈條監管】12月8日訊,一是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經營範圍、股東、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業人員等提出持續性規範要求。二是細化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職責,強調應當履行主動管理職責。進一步豐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和合夥人的禁止性行爲要求。三是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業務範圍,包括私募基金投資管理、爲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業務。四是明確規模以上管理人、集團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監管原則,同時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投資、分支機構設立等行爲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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