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席2023年第三次臨時董事會會議,三峽新材3位獨立董事

【未出席2023年第三次臨時董事會會議,三峽新材3位獨立董事收湖北證監局警示函】12月10日訊,三峽新材12月10日公告,公司收到湖北證監局送達的《湖北證監局關於對郭礎宏、江曉丹、劉新發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湖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獨立董事郭礎宏、江曉丹、劉新發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經查,郭礎宏、江曉丹、劉新發作爲公司獨立董事,未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董事會會議,也未委託其他獨立董事代爲出席會議。上述行爲違反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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