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中澳雙方相互認可對方的“經認證的經營者”,爲進口

【海關總署:中澳雙方相互認可對方的“經認證的經營者”,爲進口自對方AEO企業的貨物提供通關便利】12月11日訊,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11月,中國與澳大利亞兩國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澳大利亞移民與邊境保衛署及邊境執法署關於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大利亞誠信貿易商計劃互認的安排》,決定自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實施。根據《互認安排》規定,中澳雙方相互認可對方的“經認證的經營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簡稱AEO),爲進口自對方AEO企業的貨物提供通關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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