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調整購房落戶政策:不再限制購房面積與金額】12月11日

【武漢調整購房落戶政策:不再限制購房面積與金額】12月11日訊,武漢市公安局調整四項戶口遷移政策相關條件和辦理規定,目前已正式實施。此次新的優化人口落戶政策提及,取消原購房落戶業務中“首次交易商品房”以及購房面積、金額等條件限制。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購買自有產權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所有權證書,房屋證載用途爲住宅(集體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辦落戶。原“購買新城區商品房落戶”和“購買中心城區商品房落戶”兩項業務合併調整爲“自有產權住房落戶”業務。(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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