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制懲戒措施190萬次

【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制懲戒措施190萬次】12月11日訊,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格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截至2023年11月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累計限制失信被執行人190萬人次。通過嚴格限制市場準入,在有效降低市場經營風險的同時,提示失信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違法行爲。(市說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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