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類項目需4年內竣工 自今日施行】12月12日訊,1

【深圳住房類項目需4年內竣工 自今日施行】12月12日訊,12月11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深圳市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根據項目用地性質、建築高度和建築規模的不同,對建設用地的開工、竣工期限作出規定,該《辦法》將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辦法》規定,主體功能爲住房類建設項目應在劃撥決定書籤發之日或供應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自劃撥決定書籤發之日或供應合同簽訂之日起4年內竣工。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