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和採購效率】12月14日訊

【財政部: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和採購效率】12月14日訊,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和採購效率相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到,推進政府採購合同變更信息公開。政府採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依照政府採購法確需變更政府採購合同內容的,採購人應當自合同變更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佈政府採購合同變更公告,但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開的信息除外。政府採購合同變更公告應當包括原合同編號、名稱和文本,原合同變更的條款號,變更後作爲原合同組成部分的補充合同文本,合同變更時間,變更公告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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