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公佈】12月17日訊,李

【《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公佈】12月17日訊,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條例》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按照支付業務許可證載明的業務類型和經營地域範圍從事支付業務,未經批準不得從事依法需經批準的其他業務。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支付業務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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