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自2024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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