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對新上市企業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補貼】12月2

【廣州:對新上市企業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補貼】12月27日訊,12月27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對在境內外證券市場直接新上市的企業,按首發上市實際募集資金的規模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其中:募集資金15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貼500萬元;募集資金15億元以下、8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貼400萬元;募集資金8億元以下的,一次性補貼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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