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輝集團: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受到上交所債券業務自律處分】1月

【旭輝集團: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受到上交所債券業務自律處分】1月3日訊,1月3日,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受到上交所債券業務自律處分。此前,上交所發佈公告,決定對旭輝集團及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予以通報批評。公告稱,旭輝集團在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間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並未能按法定時間,即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而是直至2023年6月30日才進行披露,該行爲違反了《證券法》及相關信息披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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