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1月5日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債務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爲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該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破產原因,故於2024年1月5日裁定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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