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鼓勵商業設施運營方、街區運營管理機構等第三方開展投資

【廣州:鼓勵商業設施運營方、街區運營管理機構等第三方開展投資促進和招商推介活動】1月10日訊,廣州市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鼓勵發展首店首發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勵商業設施運營方、街區運營管理機構等第三方開展投資促進和招商推介活動,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進的力度。對成功引進品牌首店,且簽訂2年及以上入駐協議,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設施運營方、街區運營管理機構等擇優給予獎勵,每新引進1家品牌首店獎勵不超過10萬元,每年同一機構最高獎勵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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