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調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調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貨物範圍】1月15日訊,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調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貨物範圍的通知。內地經“二線”進入合作區的有關貨物視同出口,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政策。但下列貨物不包括在內:1.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規定不適用增值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2.內地銷往合作區不予退稅的其他貨物。具體範圍見附件。3.按相關規定被取消退稅或免稅資格的企業購進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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